安全生产工作报告

时间:2024-02-21 18:17:16
安全生产工作报告

安全生产工作报告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报告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产工作报告1

各村(场)、乡直有关单位、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抓好全国"隐患治理年"和省"基层基础建设年"的各项工作,确保全乡安全生产状况持续保持稳定态势,根据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华桥乡"基层基础建设年"工作方案。

一、主要内容和工作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网络机制全乡各村(场)、乡各有关单位、企业,均应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法》的要求建立各岗位、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健全各乡、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建立各级"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好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生产有目标、有责任、有制度、有经费,切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该项工作应于5月底前完成。

2、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监管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安全生产信息反馈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宣传教育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统计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按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各项工作。指导帮助生产经营单位、行政村、部门下属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该项工作应于6月底前完成。

3、规范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各种管理档案健全生产各项管理台帐,具体有: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机动车辆情况,安全会议记录,所辖村安全员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监管检查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事故情况,安全工作信息反馈情况,安全工作文件,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台帐的建立等。该项工作应于10月底前完成。

4、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基础工作依照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xx省安监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及工作程序,认真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15号令《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xx县安监局下发的《关于规范乡(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在县安监局的指导下认真做好执法统计与上报工作。

5、加大安全宣传与培训力度广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生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各项政策措施,以效能安全和消防安全宣传作为重点,因地制宜地开展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和"双基建设年"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一系列宣传活动。积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

6、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演练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确定应急救援人员,购置应急救援设备,有计划地开展演练。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完善生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作的指导。

二、工作实施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和准备阶段,在4月15日前对本工作方案中所要求的各项任务和重点工作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和建档。

第二阶段:部署和制定措施阶段,在4月30日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细化方案措施,下发到各村、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阶段:全面推进和检查指导阶段,20xx年5月-11月,按照市、县的工作要求和制定的"基层基础建设年"工作方案的各项具体任务,分布实施、全面推进,要加强检查、指导,积极协调,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四阶段:考核总结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及时发现在加强"双基建设年"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的企业、单位,对他们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推广。

三、保障措施与要求把落实县"基层基础建设年"工作纳入今年工作的重点任务,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建立"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制度,在每季度未向县安监局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将"基层基础建设年"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目标,确保"基层基础建设年"工作抓出成效。

安全生产工作报告2

为确保 “十一”国庆节期间安全,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安委会要求,区安委会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安委会主任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的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从9月17日至9月28日,组织全区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9月8日,区安委会办公室召开专项会议,讨论计划 “十一”国庆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9月10日区安委会向全区相关部门、各街道和10家重点企业下发了《关于加强“十一”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在节前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本单位节日期间生产经营活动特点,落实节日安全生产措施,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事故。有施工工地的单位要重点对工地安全组织检查,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严肃查处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现象。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要逐一建档,上报区安监局。强调要吸取近年来的火灾事故教训,对城中村、棚户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大火灾事故(!)隐患部位加大检查整改力度,及时消除隐患。街道和社区要利用各种形式对居民防火进行宣传,努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以确保 “十一”国庆节期间不发生事故。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能认真落实“通知”精神,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均做了布置和制定了检查计划;安委会办公室也成立了一个检查小组,对47家单位进行了督查和抽查。

此次检查,全区共出动检查人员1200多人次、悬挂标语200多条、出专题黑板报38块、专栏宣传橱窗46个。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场所1800多家,危险场所、机械200多处(台),查出安全生产隐患57 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现场整改完成率在95%以上,对限期整改的部门或单位,都进行了复查,到目前为止,除个别安全隐患因解决难度比较大,尚未完全解决之外,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均已基本得到解决。

各部门,特别是安委会成员单位,能积极按照区安委会“通知”精神抓落实,多数部门能够把此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做,一把手亲自抓,检查效果明显。

人防办分三个检查小组,分片对全区273个人防工事进行了检查,并将华侨大厦b楼地下浴室、湖南路地下商场等35个从事地下住宿、商场、教学、娱乐及其他经营活动的人防工事作为此次检查的重点。对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都及时作了处理;房地产管理局把全区直管公房、险损房、平改坡和小区出新等情况的安全作为检查的重点,将全区险损房屋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对查出蔡家巷8号、 ……此处隐藏19505个字……模工艺变更、改扩建未重新报批环评项目5个,已完成环评编制1个,其余企业正在积极整改;未经批准擅自投入试生产项目18个,企业均已按照要求提交试运行申请;未按环评要求建设相关设施项目4个,企业正在按照要求建设相关设施;未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项目2个,正在编制中。

(二)化工、冶金、有色、采选矿等工业重点行业废水、废气、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排查整治情况

对全州116户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废水、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排查,排查发现存在问题企业5户,存在问题个数8个。文山天龙锌业存在焙烧锌精矿制酸含砷废水治理及配套建设危废渣棚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现有渣棚焙烧精矿制酸含砷渣棚不能满足生产需要,公司未制定或采取危险废物减量化方案和措施问题,文山州环保局对该公司实施了限制生产30%行政措施,处罚2万元。公司已按要求执行限产,并与会泽滇北工贸运行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已转运废渣1080吨,环评已编制;砚山县江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老厂矿渣未按环评要求运往新渣场堆放、设备未按要求拆除问题,现老厂设备已拆除锅炉等部分设备、矿渣清运工作未完成;马关县正一生物产业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要求安装涉气在线监测设备问题,公司正在积极筹备安装;西畴县衡昌矿业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环评要求建设生活垃圾池、循环水池不符合要求环境管理问题,该公司已停产整改;麻栗坡县众鑫铁矿开发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存在尾矿库无专人管护,现公司已安排专人对尾矿库进行管护。

(三)受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或发生过污染事件的企业整改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媒体高度关注、污染严重企业排查整治情况

今年以来,全州无因环境问题受到群众多次投诉,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及媒体高度关注的情况发生。排查20xx年以来受过环境行政处罚的企业26户,排查发现存在问题企业数7户,存在问题个数13个,实施限产整治1家、执行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件,共处罚款19.6万元。文山铝业有限公司存在氮氧化物超标排放,试生产超期问题,公司已按整改要求限产20%,完成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硝设施工程,并投入使用,验收手续正在办理中;马关水务投资有限公司、马关垃圾处理厂存在未申请环保验收问题,水务投资公司已委托监测部门开展竣工验收监测,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更换,待在线监测设备比对验收监测后,将一并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垃圾处理厂已完成验收资料收集工作,将报送省厅等待验收;广南永乐化工存在未批先建问题,现未批先建生产线已停产,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丘北县小矣堵废旧塑料加工点存在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建设有效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水通过渗坑收集,未采取有效防渗、防外溢等环保措施等问题,丘北县环保局对该塑料加工点实施了查封,现生产设备已拆除;*子鼎矿业有限公司丘北县小马恒锰多金属矿探矿点存在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不按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问题,现已停产整改;*云镍公司存在未按环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者荡小河汇入八布河、生产废渣处置不符合环保要求问题,麻栗坡县环保局于20xx年对该公司实施了10万元处罚;20xx年5月州环境监察支队开展隐患排查时,发现该公司排放的生产废水中镍严重超标、违反规定私设排放口,文山州环保局对该公司实施了10万元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整改,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现公司已停产整改。

(四)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情况。全州共排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1个,县城及以上集中式引用水水源地14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7个。发现问题数3个,即马关县大龙潭水源点(备用水源点)存在水源点未设置标识牌、未划定保护区、未开展水质监测问题,现设置标识牌、开展水质监测,停止取水,仅作为备用水源点,未划定保护区。

(五)核与辐射安全、“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规划和生态安全排查整治情况。经排查,我州共有核技术利用单位186家(无Ⅲ类以上放射源,只有Ⅳ类、Ⅴ类放射源)。排查Ⅱ类射线装置2台,使用单位为文山州人民医院,使用符合规范、制度健全、未发现环境安全隐患。

“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项目排查情况:文山市马塘镇布烈村地下水重金属修复示范性工程项目已完成;文山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暮底河水库水源地保护—顺甸河污染治理工程(一期),目前已完成项目招投标、征地工作;富宁县普厅河流域治理工程正在建设中。

自然保护区排查情况:排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文山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麻栗坡、马关老君山自然保护区、丘北普者黑自然保护区、马关古林箐自然生态保护区、富宁驮娘江自然保护区、广南八宝自然保护区,排查未发现环境安全隐患。

三、全方位排查,“土政策”得到全面排查

按照省监察总队关于调度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信息的通知(云环监通﹝20xx﹞20号)文件要求,我州重点对不符合新环保法及配套规章的政策规定、以各种名义和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的政策规定、以招商引资和加快项目建设为名降低环保准入门槛,违规或越权审批的政策规定、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者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政策规定以及以行政处罚代替追究刑事责任的政策规定等阻碍环保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进行清理。经清理排查,我州未发现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

四、取得的实效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各部门积极配合,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取得了实效,一是未批先建、久试不验、超标排放等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及时发现和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提高了环境安全质量;二是进一步摸清了我州环境安全隐患点,建立了环境安全台账,充实完善了“一企一档”;三是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得到执行,新环保法“钢牙利齿”威力得到发挥,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意识、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得到有效提升;四是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执勤工作机制得到实践,联动执法优势得到凸显;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业园区环评办理进展缓慢,园区环保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二是部分砖厂、木材加工厂等建设项目未批先建、久试不验、未验先投整改进度较慢。

五、下步工作打算

1、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各项工作要求,加强环境日常监管,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新规定,进一步细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联勤工作机制,铁拳铁规治污,提高环境违法成本,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狠抓环境监管不放松。

2、加强后督察工作力度,尤其是加强对整改进度较慢的企业的督查力度,确保企业整改到位,巩固排查成果,举一反三,结合我州实际,分行业开展专项整治,集中解决行业监管难题,确实防范环境安全风险,保障群众环境利益。

3、进一步加强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力度,实现20xx年底前完清理整改任务目标,严格新建项目审批、监管,确保落地项目合法合规。

4、加快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实现环境网格化管理,落实监管方案,细化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

5、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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